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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政山東|貨車被扣罰款3萬“找找人”就能只罰1萬?省司法廳廳長:這是嚴重的執法犯法!
(記者 李立紅) 針對聊城市東阿縣存在的貨車司機“找關系”逃避或少繳罰款、行政執法不作為甚至亂作為等現象,山東省司法廳廳長解維俊在今晚播出的《問政山東》節目現場表示,這是明顯的、嚴重的執法犯法!
聊城市東阿縣及其周邊化工產業發達,每天通過物流發往全國各地的化工原料眾多,貨運繁忙,但是很多當地的大貨車司機卻反映,因為查車問題,這條路并不好走:“查車人員在路上超車,不顧安全,超上來就把我們的車截下。”“他們不出示證件,直接過來,讓我們把車停到停車場……”
貨車司機們口中的“查車人員”是主管道路運輸的東阿縣交通運輸局的工作人員,司機們被查的原因主要是“運輸介質不符”,即車輛實際運輸的介質與車輛營運證上標注的介質不同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超越許可事項、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,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兩萬元的,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。
但是,這些貨車司機都知道一條“潛規則”:“找找管事的,拿幾千塊錢走走后門,少罰一點,車就出來了。”甚至還有司機向記者提供了一份“全國貨運保駕護航通訊錄”。被罰款3萬元的司機李師傅,在給了“通訊錄”中的一位中間人2000元的“好處費”后,經過這位中間人“牽線”,他最終只繳納了1.5萬元的行政處罰款,就把被扣留的罐車開走了。
記者向東阿縣司法局反映上述情況時,該局工作人員卻回應:“這個執法行為不合程序、不合規定,我們這邊屬于監督,你還得向執法部門反映。”
針對上述現象,在問政現場,解維俊直言:“這是明顯的、嚴重的執法犯法!”對于暴露出來的問題,省司法廳將立即啟動行政執法問責程序,責成聊城市司法局進行調查,根據調查結果依法嚴肅處理。
在問政現場,聊城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,回去后立即展開調查,并將在一周內查清事實,依法依規進行處理。
自去年機構改革之后,行政監督職能劃歸到省司法廳,這意味著司法廳可以對全省的行政執法進行全程監督。解維俊介紹,目前司法廳正在建設行政執法監督平臺,把全省的行政執法主體、人員全部納入平臺來管理,對其行政執法事由、執法過程、處罰情況和執法結果等內容進行全方位公示。
《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》中規定:行政執法監督應當采取日常監督、專項監督、綜合檢查等方式進行,也可以采取抽查或者暗訪等方式對行政執法行為實施監督。據此,山東省司法廳今年以來開展了多項監督活動,例如對食品藥品執法、農民工執法等進行了專項監督,日常也開展了執法大檢查、執法案卷評查等監督活動。
“在充分用好行政執法監督平臺的基礎上,我們還將推行三項制度,即行政執法公示制度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行政執法重大決定事項評估制度,以此推進行政執法事項監督到位。”解維俊說,今后,省司法廳也將把聊城市作為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的重點。










